近期,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方便食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糕點和飲料等5類食品39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90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方便食品67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糧食加工品79批次,肉制品102批次,糕點49批次,飲料100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蘇寧易購耀邦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西安耀邦商貿有限公司)在蘇寧易購(網站)銷售的標稱陜西楊凌秦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陜西涼皮(搟面皮),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9.2×104CFU/g、1.6×104CFU/g、1.5×104CFU/g、7.2×104CFU/g和1.7×104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二)天貓岐秦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岐山縣岐秦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寶雞市欣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秦圣搟面皮(陜西風味涼皮),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5.2×104CFU/g、5.0×104CFU/g、3.9×104CFU/g、8.0×104CFU/g和1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三)1號店逢發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昆明逢發經貿有限公司)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標稱騰沖市合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騰沖合豐餌絲,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5.1×104CFU/g、3.2×104CFU/g、1.1×105CFU/g、5.2×104CFU/g和8.1×104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四)淘寶河州清真食品店(經營者為臨夏縣清伊坊清真食品店)在淘寶網(網站)銷售的標稱甘肅臨夏哈倆里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蘭州紅燒牛肉面,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2.6×103CFU/g、<10CFU/g、<10CFU/g、<10CFU/g和<1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2.6×104CFU/g、1.6×104CFU/g、3.5×104CFU/g、9.6×103CFU/g和1.3×105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五)天貓兔格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陜西兔格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西安秦帝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寶雞秦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搟面皮,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3.1×102CFU/g、40CFU/g、4.6×102CFU/g、3.8×103CFU/g和5.7×102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8.0×104CFU/g、9.0×104CFU/g、6.1×105CFU/g、1.3×105CFU/g和2.7×105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六)天貓董阿姨旗艦店(經營者為柳州市樂川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柳州董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董阿姨柳州螺螄粉(浸泡型),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60CFU/g、3.2×105CFU/g、2.4×105CFU/g、30CFU/g和1.5×102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水分檢出值為28.8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6.0g/100g)高出80.0%。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七)淘寶螺鼎記(經營者為長沙存味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在淘寶網(網站)銷售的標稱柳州市香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柳州原湯螺螄粉,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3.1×104CFU/g、1.6×104CFU/g、3.8×103CFU/g、3.2×104CFU/g和4.4×103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廣西、云南、陜西、甘肅等省(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湖南、廣西、云南、陜西、甘肅等省(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